为庆祝湖南省民办教育30年和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成立9周年,现面向全省为省民办教育协会征集“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会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征作品要求
1、应征作品应与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的性质与宗旨相符合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成立于1999年4月9日,系湖南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自愿结成的行业中介服务社会团体,属于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其办会宗旨是: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服务、维权、管理”为工作任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参谋咨询、自律维权和桥梁纽带等作用,切实维护民办学校和教职工以及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行业管理新办法,为实施“科教兴湘”战略,促进湖南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实现“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目标作贡献。应征作品要力求充分反映协会的丰富内涵,突出民办教育行业和湖南民办教育风采的基本要求;既反映教育特色、民办特色、时代特色,又体现创新精神。
2、应征作品要富有美感和时代感,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要色彩明快,采用彩色图形设计,最多不超过5色;要构图新颖,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图案简洁、明了、大方,适合平面宣传的各种用途;应征作品设计稿还应附加一定的文字说明。同时,要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3、应征作品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要明显区别于海内外各论坛或组织的会徽标志,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二、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1、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此次会徽的征集工作。每个单位推荐上报5个以上作品,上报时间截至到3月31日。
2、应征作品可采用手绘稿、电脑打印稿、电脑软盘邮寄,电子邮件报送等形式,由各单位收集全部作品后统一上报。邮寄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邮编:410001;联系人:陈伟;联系电话:0731-4714896;邮箱:mbc@hnedu.cn。
3、应征组织或个人应在提交作品时一并提供以下资料:应征人姓名(或组织名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会徽征集”字样。
三、奖励办法和评选结果公布
此次会徽征集活动设“作品设计入围奖”6名,并从中选择一个作品作为“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会徽”。获得“作品涉及入围奖”但没有被选为“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会徽”的作品,对作品的创作者发给获奖证书,并给予奖励现金500元。最终当选“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会徽”的作品,对作品的创作者发给获奖证书,并奖励现金2000元。凡获奖的作品,其所有权归湖南省民办教育协会所有。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踊跃参与设计投稿。评选结果将于2008年5月份公布。
湖南省教育厅民办教育处
二OO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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